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每周开展预防性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每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防性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滦州市域内全体居民(含常住、外来人员)。
二、检测时间及安排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防性核酸检测。
本周由周三开始:
周三:榛子镇、滦城街道、古马镇
周四:杨柳庄镇、滦河街道、小马庄镇
周五:王店子镇、响嘡街道、雷庄镇
周六:茨榆坨镇、古城街道、东安各庄镇
周日:油榨镇、九百户镇
以后,从周一开始,依次顺延进行。
三、具体要求
(一)预防性核酸检测本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原则,各镇(街)要定时定点组织好本辖区所有居民,不在村(居)内的沿街门店、商铺、宾馆、市场等人员,也要组织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居民完成采样后可以有序流动。患有重病、行动不便的群众,要及时向所在村(居)报告,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二)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按照属地镇(街)具体时间安排,携带好个人身份证或提前生成电子健康码,前往指定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期间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严格保持“一米线”距离,切实做到不聚集。
(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要向所在村(居)报备,不参加当日核酸检测。
(四)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聚集,重防护,共同筑牢滦州市疫情防控防线。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