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回浙江隔离费用谁承担?
根据2020年3月18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得知:
所有入境来浙人员产生的长途转运交通费用、集中医学观察费用(含食宿费用)自理。
对于检测和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按相关规定核报或理赔;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自理;
对特殊困难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
对14天内来自或到访过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浙人员,实施全程集中或受控转运,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该类入境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
对14天内来自或到访过非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浙人员,实施全程登记、定期申报健康状况管理措施。该类入境人员抵达目的地或居住地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纳入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并每日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告体温等自我检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