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次密的密切接触人员的通告
现将国家区域协查专班推送我省、经省通信管理局二次研判为病例的潜在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的行动轨迹的通告如下:
刘某某于8月1日14:00时从唐山站下车后,步行至长途汽车客运站乘坐15:15的长途客车经鸦鸿桥镇回玉田,在玉田县田水园村东路口下车,约17:00左右步行到田水园的家中。
8月2日、3日下午到本村二喜超市购物,与超市老板孙某某、其妻子王某某密切接触。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凡上述时间与刘某某同乘一辆长途客车;8月2日18:20以后与二喜超市孙某某、王某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做好自我身体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勤洗手多通风,外出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玉田县防控办联系电话:0315-7679777
玉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315-7679707